一、低压配电室未设置挡鼠板。
根据《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二、配电室未见电力安全工器具。
根据《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与存放技术要求》DL/T 1475-2015第4.1条:使用单位应在满足电力作业需求及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人员组成、设备种类和数量、地域、现场环境等条件,对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配置。
三、配电室温湿度未按时巡检记录。
根据《化工企业供电设计技术规定》HG/T20664-1999第7.7.8条:变配电所或自备电站各房间温度与湿度条件有所要求。在无空调的房间内,大气湿度超过设备允许值时,应按本规定7.3.11处理。
四、配电室内地面有一洞口未设盖板。
根据《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2013第4.2.36.5.2条:电缆沟、线槽、排管工作井等电缆布线构筑物的排水应畅通,无积水、无杂物,盖板严实,间距合理。
五、配电室门向内开启
根据《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双向弹簧门。
六、配电室内无通风、降温措施。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4.3.5条当严寒地区冬季室温影响设备正常工作时,配电室应采暖。夏热地区的配电室,还应根据地区气候情况采取隔热、通风或空调等降温措施。
七、企业配电房未设置应急照明。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10.3.3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八、开关柜操作面地面未铺设绝缘胶垫。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附件5:变配电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不起尘不发火的耐火材料。变配电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