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拉善,注销公司需要遵循一系列严谨的流程,以确保公司合法退出市场,避免后续纠纷。以下是详细步骤:
成立清算组:公司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 15 日内,需成立清算组。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通常由公司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则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比如阿拉善某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注销,就由股东们自行组成清算组,负责后续事宜。
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同时,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公告期为 45 日。这是为了让债权人及时知晓公司注销事宜,保障其合法权益。
开展清算活动: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等,还要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如扎鲁特一家贸易公司,清算组在清算时发现有未缴纳的税款,及时进行了补缴。
分配公司财产: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需注意,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这是清算工作的总结性文件,具有重要意义。
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注销时,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办理清税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资料齐全即时出具,资料不齐作出承诺后也可即时出具;不符合条件的,税务部门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办结未结事项后才可申请注销。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持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申请注销企业登记:清算组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和清税证明等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已共享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领取了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的,需缴回。有分支机构的企业,还应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手续前,要清缴社会保险费欠费。
申请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涉及相关业务的公司):可通过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互联网 + 海关” 等方式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销申请,也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与海关联网的注销 “一网” 服务平台提交。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应在办结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企业登记。